云南机场集团2024-2025年车辆及设备集采项目(十七标段:飞机牵引车(无杆-C类抱轮新能源))(二次)国际招标公告(2)
云南机场集团2024-2025年车辆及设备集采项目(十七标段:飞机牵引车(无杆-C类抱轮新能源))(二次)国际招标公告(2)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5-07-09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机场集团2024-2025年车辆及设备集采项目(十七标段:飞机牵引车(无杆-C类抱轮新能源))(二次)
交货期:2025年11月30日前。交货地点:西双版纳机场2辆、丽江机场3辆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 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可参加投标;境内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境外投标人提供商业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但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且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拟投设备飞机牵引车(无杆-C类抱轮新能源)出具的有效授权函,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提供有效授权函原件。
3.3 投标人所投设备飞机牵引车(无杆-C类抱轮新能源)须具有《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通告状态为正常的产品(提供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截图)。
3.4 投标人所投品牌的 飞机牵引车(无杆-C类抱轮新能源)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用于国内运输机场kaiyun登录入口 开云平台网站的销售记录(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
3.5 投标人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制造商的,应在中国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并能够在本项目所在地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境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的,制造商应在中国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售后服务;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介绍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售后服务机构若为代理机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授权书复印件)。
(A)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评审时递交审查委员会审查。
(B)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评审时递交审查委员会审查。
3.6.2 境外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水航城锦葵院17栋17-02号商铺进行现场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电子版发送至进行登记,联系人:段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吾悦华府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