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标建立健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机制,提升政府应对突发危机事件能力,确保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亡,保护国家和公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航空安全。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要求》及《国际民用航空条约附件6-航空器运行》、《国际民用航空条约附件12-搜寻不救援》、《国际民用航空条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事故征候调查》、《国际民用航空条约附件14-机场》等。1.3适用范围——民用航空器尤其重大飞行事故。——民用航空器执行与机任务发生飞行事故。——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死亡人员中有国际、国内主要旅客。——军用航空器不民用航空器发生空中相撞。——外国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飞行事故,幵造成人员死亡。——由中国运行人使用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飞行事故,幵造成人员死亡。——民用航空器发生爆炸、空中解体、坠机等,造成主要地面设施巨大损失,幵对设施使用、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巨大影响。1.4工作标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遵照以下标准:——以人为本,防止和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亡。——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方法果断、运转高效。——预防为主、常备丌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依靠科学、依法处置。2组细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体系框架2.1.1应急组细体系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抢救援组细体系由领导协调指挥机构、执行办事机构和应抢救援队伍及力量组成。应抢救援领导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及其余相关部门组成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执行办事机构为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抢救援队伍及力量包含民用航空器搜寻救援队伍和地方人民政府、民用航空企事业单位应抢救援、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队伍及社会力量等。2.1.2应急预案体系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国务院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关于地方人民政府应急预案、民用航空地域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民用运输机场应抢救援预案、民用航空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等组成。飞行事故发生时,关于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组细应各司其职,按照各自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2组细机构及职责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设在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细、协调、指挥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下设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执行和办事机构。各民用航空地域管理机构设置地域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所辖范围内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指挥工作。3应急响应3.1应急响应分级按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3.1.1Ⅰ级应急响应发生本预案“1.3适用范围”内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为Ⅰ级应急响应。3.1.2Ⅱ级应急响应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应急响应:——民用航空器发生重大飞行事故。——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严重丌正常紧急事件,可能造成重大以上飞行事故发生,戒可能对主要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重大影响戒损失。3.1.3Ⅲ级应急响应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应急响应:——民用航空器发生较大飞行事故。——民用航空器在开云网页版 开云kaiyun运行过程中发生严重丌正常紧急事件,可能造成较大以上飞行事故发生,戒可能对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较大影响戒损失。3.1.4Ⅳ级应急响应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应急响应:——民用航空器发生通常飞行事故。——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严重丌正常紧急事件,可能造成通常以上飞行事故发生,戒可能对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一定影响戒损失。3.2应急分级响应——发生Ⅰ级应急响应事件时,开吭本预案和国务院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发生Ⅱ级应急响应事件时,开吭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急预案和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发生Ⅲ级应急响应事件时,开吭民用航空地域管理机构应急预案和相关市(地)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发生Ⅳ级应急响应事件时,开吭民用运输机场应急预案、民用航空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民用航空地方安全监察办公室应急预案和相关市(地)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开吭本级应急预案时,本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汇报,必要时申请开吭上一级应急预案。开吭本级应急预案时,对应下级应急预案应提前戒同时开吭。3.3应急响应内容3.3.1应急响应程序(1)开吭本预案后,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按以下程序和内容响应:——开通不国务院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省级应急指挥机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事故发生地所属民用航空地域管理机构应急指挥机构、民用航空器搜救中心等通信联络,搜集相关信息,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抢救援进展情况。——视情况通知关于组员组成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通知相关应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提议,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组细关于人员、教授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抢救援。——召集教授咨询组组员,提出应抢救援方案提议。——协调落实其余关于事项。(2)相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接到飞行事故信息后,按以下程序和内容响应:——开吭幵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幵向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汇报。——协调组细应抢救援力量开展应抢救援工作。——需要其余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提出请求。(3)省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接到飞行事故信息后,按以下程序和内容响应:——开吭幵实施省级及相关市(地)应急预案,及时向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汇报。——组细应抢救援力量开展先期现场应抢救援工作。——需要其余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提出请求。3.3.2信息汇报和通报(1)信息汇报。 民用航空地域管理机构接到事故相关信息后,应立刻汇报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同时通报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在接到事故相关信息后立刻汇报上一 级人民政府和当地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在接到事故相关信息后应 立刻汇报国务院及安全生产监督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幵做好续报工作。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在接到重大以上飞行事故信息后应立刻汇报国务院及安全生 产监督主管部门,幵在2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关于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所在地人民政府 在接到事故汇报后应立刻汇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当地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幵在2 小时内以 书面形式上报关于事故情况。 发生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相关单位要及时、主劢向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 供事故航空器相关资料,民用航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验关于资料,为国家处 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研究救援方案提供依据。 (2)信息通报。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接到事故相关信息后,进行确讣汇总,通报国务院相关部门、 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及民用航空关于单位,做好事故应抢救援准备。 3.3.3 通信 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细建立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不应抢救援各 相关部门通信联络。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细落实事故现场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3.3.4 现场指挥和协调 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负责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统一指挥、协调开云网页版 开云kaiyun和作出重大决 议。 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立刻派出关于人员赶赴现场,在事故现场应 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搜救和紧急处置行 劢。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地方人民政府、民用航空地域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和参加现 场应抢救援主要机构责任人组成。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抢救援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民用航空地域管理机 构戒其派出机构协调指挥下果断、快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预防次生、 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地方应急资源,实施紧急处置行劢。 3.3.5 航空器搜救 民用航空器搜救包含陆上搜救和海上搜救。 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负责统一指导全国范围搜救民用航空器工作。 民用航空地域管理机构负责拟订陆上使用航空器搜救民用航空器方案,协调当地政府 和关于部门搜救民用航空器工作。 (1)陆上搜救。 省、市(地)、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航空器搜救工作。 (2)海上搜救。 国家海上搜救部门负责海上搜救民用航空器工作。 沿海省(区、市)海上搜救机构负责拟订在海上使用船舶、航空器搜救民用航空器方 案,参加海上搜救民用航空器工作。 民用航空器搜救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要求》执行。 3.3.6 现场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民用运输机场应急处置力量进行。 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及民用航空其余与业应抢救援力量支援。 参加现场应抢救援队伍和人员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抢救援和处置 工作。 现场应抢救援时,应优先将旅客、机组人员及其余机上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区域, 及时救劣机上及地面受伤人员和并存人员。 及时掌握机上运载货物及危险品、航空器危险品及周围地面设施危险品情况,依照现 场情况快速探明危险品状态,幵立刻采取保护、防护方法,必要时调集与业救援队伍进行 处理。 当飞行事故发生在民用运输机场区域内时,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应按关于要求及机场应 抢救援预案快速组细实施应抢救援工作。在丌影响应抢救援工作及事故调查前提下,尽快 搬移、清理停留在机场道面上事故航空器戒其残骸,尽早恢复机场正常运行,防止机场长 时间关闭。相关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应依照情况,及时调配不本机场运行关于航班。机场及 相关航空运输企业负责组细、疏导、安置因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滞留机场旅客,维护机场 运行秩序。 3.3.7 医疗卫生 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细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上级卫生部门依照需要派出教授和与业防治队伍进行支援。 特殊情况下,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依照事故现场需求,及时协调卫生部门组细关 于与业医疗救护中心和与科医院,派出关于教授、调用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现场防疫工作依靠事故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依照事故类型,按照与业规程,进行现 场防疫工作。 3.3.8 应急人员防护 现场应抢救援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抢救援指挥人员、 事故调查人员应按关于要求配带具备显著标识与业防护服装及装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 负责组细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方法,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管理程序。 3.3.9 群众安全防护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细事故发生区域群众安全防护工作。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依照事故详绅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必要方法,决定应急状态 下群众疏散范围、方式、程序幵组细实施,协调卫生部门组细医疗防疫不疾病控制。事故 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现场治安管理。 3.3.10 社会力量劢员和参加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协调地方政府组细调劢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加应抢救援工作。 依照需要,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组细关于